許姓男子勾結人妻被甩後,竟惱羞成怒,變身成恐怖情人,不僅將兩人交往時互傳的裸露照片張貼在對方臉書,甚至還tag對方母親,留言「看妳女兒多會玩」,因此被女方母女倆提告恐嚇、妨害秘密及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檢署考量許男涉案事證明確,案發後與女方調解未果,今將他起訴。
檢方收案後原打算安排雙方協商和解,但雙方對和解條件沒共識,因此破局;檢方考量許男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公開對方裹浴巾的半裸私密照,甚至還留言恐嚇「把照片傳到妳的公司」、「看妳一輩子爛掉」等語,認定他此舉已涉嫌恐嚇等罪。
據了解,人妻疑因家庭因素,而使許男有機會乘虛而入,發展出不倫戀,兩人交往期間,女方曾傳送多張極具性暗示或挑逗意味的照片給許男,包括半裸以手摸胸、伸手進內褲自拍等私密影像,許男也曾拍下女方裸上身吹頭髮的照片;未料,雙方感情生變後,這些熱戀時的私密照片,竟成為許男用來恐嚇的工具。
律師孫瑞蓮表示,許男此舉已涉妨害秘密、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嫌,從一重論處,可處2年以下徒刑,倘若他持續以類似手法騷擾女方,則可能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被害人可依對方有反覆實施跟騷行為等理由,向法院聲請跟騷法的保護令,甚至可以聲請將他羈押。
孫瑞蓮呼籲,情侶交往期間,應儘量避免拍攝裸照身體隱私部位的私密照,如果拍攝私密照後面臨情變分手的情況,雙方分手前,也應確認對方有無將過去留下的私密照刪除乾淨,方可避免私密照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