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林有凌籌組的運毒集團,今年一月在澎湖外海走私價值二十七億元的一點五公噸他命毒品,被海巡隊當場截獲。檢方與海巡調查,林男為了走私這批毒品,灑下重資,先花六八六萬元買漁船,當作運輸毒品的交通工具,再掏五百萬元修船和招募船員,為了「撈這一票」,投入的成本超過一千一百萬元,卻仍難逃法眼,還沒上岸就被海巡攔截查獲。
走私上噸毒品 還沒上岸就被逮
林男去年三月花費六八六萬元買下「明豐漁一號」漁船,作為運輸、走私毒品的交通工具;並在去年七、八月間,分三次把五百萬元現金交給同夥許男,當做許男找人修船、找尋船員的經費。
許男找上楊男來負責修船事務、招募聯絡船上人員,以及安排毒品上岸後的陸運事宜,許男每週交給楊男十萬元作為開銷費用。
找到上船人員後,許男口頭答應事成後,會給劉姓船長四百萬元酬勞,並透過楊男先支付二十萬元前金;待任務完成後,會再支付許姓、伍姓船員各數十萬元酬勞。
根據檢方估算,今年一月截扣的一點五公噸毒品,在黑市價值高達廿七億元,林男不惜先掏出一千一百多萬元重本,購置、修繕漁船並招募船員,就是為了要走私這批毒品來台,但半途就被海巡查獲,未能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