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集集兵整中心今年5月初驚傳一起情殺案件。張姓男子不滿交往9年的女友提分手,當著女方父親面前,2度開車撞倒並輾過女方,導致女子全身多處擦挫傷且骨折,即使開刀多次仍面臨下半身恐癱瘓,南投地院審理認為,張男衝撞實為減速,足以有殺人動機,判7年2月,仍可上訴。
據了解,年僅20餘歲的吳姓女子為志願役軍人,今年4月初與交往9年的張男提分手不成,張男先是威脅「在軍中有認識的人,要她好看」等語,還於5月8日開車在營區外埋伏。
今年5月初,吳女父親開車載她回南投集集兵整中心營區,妹妹下車取行李之際,遭到埋伏的張男開車撞倒,張男還倒退再次加速撞上妹妹並輾過身體,接著駕車逃逸。當張男輾過吳女時,車子出現大幅度跳動,吳父親眼目擊趕緊下車保護女兒,還意圖追回張男,但張男加速逃逸無蹤。
吳女的姐姐為此曾在網路上PO文控訴,妹妹的臉、肩膀、手臂、背部、腰部與臀部等處都有挫傷,骨盆與左下肢變形,還有多處骨折等,傷勢十分嚴重,每個手術都需高昂的醫藥費,還須面對妹妹恐下半身癱瘓的最壞打算,家人為此都承受巨大心理壓力。
法院審理時,張男雖坦承犯案,卻辯稱是朝吳父車輛衝撞,並沒見到女方倒地,而且一旁是橋面,他車門被卡住無法下車察看,才會不慎輾到對方,並沒加害吳女致死的意圖。
法官認為,張男兩次衝撞毫無減速,明知撞到人也應該馬上下車查看,因此認定張男具有殺人之故意,且造成被害者極嚴重之傷害,客觀上足以致人於死,因此依殺人罪重判7年2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