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被帶出場常衍生性侵案件,但所謂出場不代表性交易,最好事先說清楚以免吃官司,一名兒科醫師去年到台中金錢豹酒店消費,看上坐檯小姐小柔(化名),明知對方沒有接S(指性交易),仍騙稱要吃宵夜誆小柔出場後帶至摩鐵,並趁對方酒醉失去意識性侵,該名醫師因而遭檢方起訴,最近法院判決也出爐。
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考量到醫師坦承犯行,已與對方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依趁機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另有必要命其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兒科醫師去年1月與朋友到台中金錢豹酒店消費,看上陪酒的坐檯小姐小柔,詢問對方是否有在從事性交易,小柔當下明確回應「不接S」,然醫師仍不死心向幹部表示,只是要帶小柔出場吃宵天純聊天而已,結果卻開車載著已有酒意的對方前往汽車旅館。
小柔到了房間因酒醉跑到廁所嘔吐後失去意識,因無力抵抗結果遭醫師性侵得逞,等到小柔酒醒後發現在醫師車上,驚覺受辱要求醫師將她載回住處,並在住家樓下獨自哭泣,也把整件事告訴經紀人接著驗傷報警,案經檢方調查後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醫師驚覺事態嚴重,立刻向法官坦承犯行,並且以120萬跟小柔達成和解,一次付清。
律師李學鏞說,男女雙方性行為只要不是自願性、自主性,就可以循法律途徑處理,不論性別、職業,即便已談好價錢,帶出場前擺明要性交易,但酒店小姐仍有隨時喊停的權利,只是決定喊停,要很明白地向對方說不,方式不分言語或肢體,一旦男客強要,恐涉及妨害性自主罪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