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莊姓婦人懷疑丈夫與陳姓養生館老闆娘有染,竟於去年1月15、16日,到陳女開設的養生館外,張貼攻擊陳女文章,內容露骨甚至提及「一套內衣、幾個零花錢,也就能把妳搞上床,進了汽車旅館」等語,誹謗陳女氣得她對莊婦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莊婦行為已觸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從事房仲業的莊姓婦人只因懷疑養生館老闆娘與丈夫有染,就連續兩天,利用黃色、粉紅色紙張,到養生館外張貼誹謗文章,內容露骨,直接誹謗陳女「搞人老公」、「妳偷我老公就是我的家人」等文字,氣得陳女提告。
檢察官偵訊期間,莊婦坦承犯行,並表示張貼的文章內容都是自己所填寫,卻未與對方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莊婦因懷疑陳女與丈夫有染,對陳女提告,但該案已經獲得不起訴處分;卻因疑心丈夫與陳女過從甚密,就暗自以為丈夫與陳女有不可告人的婚外情,卻又不理性思考,與丈夫及陳女溝通解決,竟以誹謗方式,張貼攻擊陳女文章洩憤,造成陳女人格及社會評價受貶抑,事後又未與陳女達成和解。
法官審理後,考量莊婦於案發之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該行為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庭、婚姻,故依觸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莊婦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以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