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對林姓兄弟在父親過世後,向法院提告5位叔伯姑姑們,在祖父過世多年後,仍拒絕透露祖父遺產數額,還帳了兩兄弟不懂法律,要他們簽署疑似放棄繼承文件,希望法院能查明後進行分割,屏東地院調查後,林姓兄弟的祖父遺產僅有農會戶頭裡近2萬8922元存款,經與5位叔伯姑姑分配後,2兄弟各僅能拿到2400多元,本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林姓兄弟的祖父於106年過世後,兄弟兩人認為祖父遺產全 由5位伯叔及姑姑等人,表示要將數額計算後再分配予他們等人,事後又他們簽署不明文件,兩兄弟自認不諳法律,僅依稀得知該不明文件似與拋棄繼承有關,故始終拒絕簽署,長輩們就因此對他們兄弟惡言相向,且拒絕透露祖父詳細確實之遺產數額,導致兩兄弟無法與長輩討論分配遺產相關事宜。
但林姓兄弟的長輩們出庭時表示,父親的存摺、印章皆為父親自己管理使用,誰都拿不到,且父親去世後,兄弟姊妹們從未要求兩位姪子辦理拋棄繼承,且父親的遺產,僅存在銀行內的帳戶存款外,別無其他遺產,所有繼承人均已分配完畢。
長輩也表示,兩位姪子同意分配並已取得匯款新台幣174,033 元,此分配金額之計算方式亦經雙方召開家族會議一同在場核對,也當場取得計算方式明細表,姪子也未提出異議,更提供帳戶供他們匯款。
屏東地院調查後,認為已故林翁還有一筆農會近2萬8,922元的存款及利息,經5名子女各分得1/6,2名侄子各分得1/12,以此換算,林姓兄弟可以各分得24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