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男子日前突然接獲3年前失竊機車罰單,趕緊報警處理,高雄警方循線1日在小港區查獲蔡姓男子騎乘贓車,才發現原來蔡父與莊男有債務糾紛,逕行將機車騎走交給兒子使用,父子2人都吃上竊盜官司。
高雄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10月23日接獲南投縣竹山分局單一窗口報案,被害莊男指稱,其停放在小港區高松路上的重機車,於2018年8月底失竊,當時正準備出境至越南而未報案,近日收到高雄市警察機關逕舉(違規照相)紅單後,驚覺再也不能置之不理。
高松所接獲單一窗口轉報後啟動偵查,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鎖定32歲蔡嫌,專案小組前往蔡嫌前鎮區住家埋伏,1日傍晚5時見蔡嫌騎乘該部贓車隨即攔查,蔡男還不知道為何被逮捕,原來機車是56歲蔡父給他的。蔡父應訊時表示,因與莊男有債務借貸糾紛,未經其同意自行將該車牽走,以彌補債務追討不利的損失,並將該車交予其兒子使用。
小港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借錢時應謹慎評估,當借款人無法如期清償債務時,應循合法途徑討債方為上策,免得對於還款非但毫無幫助還可能吃上民刑事官司,錢拿不到還惹得一身腥,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