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5歲少女於2年前遭養父猥褻及性侵多達6次,少女向母親哭訴才揭露養父惡行,養父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因犯行明確,新北地院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且宣告不得緩刑與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15歲少女因母親改嫁而與養父同住,2018年2月至4月間,趁少女睡覺或在房間念書時,竟對少女強制猥褻及性侵多達6次,少女發覺後雖強力反抗仍因力量不夠,當下都無法逃出養父魔掌。
少女不堪其擾,向母?哭訴才揭露養父惡行,由母親陪同向警方報案提告並驗傷。養父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都是少女亂說的。
由於被害少女指證歷歷,新北地院日前依依加重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且宣告不得緩刑與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