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女子與丈夫一同經營娃娃機店,但丈夫自2020年起經常前往對面的店家老闆娘A住處打牌,此後便經常不接電話或外宿,她事後才知情丈夫竟是與A女一同出遊,2人也多次過夜共浴,讓她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同時向2人請求賠償。士林地院審結,判准離婚,且2人須連帶賠償女子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子主張,於2012年間與男子B結婚,共同經由一間夾娃娃機店,未料2020年3月起,B男經常前往店鋪對面的店家聊天,還會前往該老闆娘A的住處打牌,經常不接她的電話及藉故在外過夜。
女子表示,後來她從臉書得知,原來B男與A女瞞著她共同出遊,此外,娃娃機店內的監視器也清楚拍下2人經常在該處過夜、共浴,2人姦情被她逮個正著卻絲毫未收斂,依然故我,才讓她心寒決定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同時向B男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