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去年陪同小孩在家上課,瀏覽家中電腦時,才意外發現丈夫與吳姓女子對話曖昧,細查後才得知婚姻遭介入,憤而控告2人求償撫慰金。台中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妻主張,去年5月陪同子女在家中進行線上課程,意外在電腦中看見丈夫與吳姓女子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內容相當曖昧之外,同年11月間,丈夫還與吳女共乘機車出遊,認為2人的行為明顯逾越正常男女交友分際,破壞她的婚姻幸福美滿,故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對此,王男聲稱,與吳女僅是好友關係,是他單方面對吳女表達好感,至於吳女在機車後座擁抱他,也僅是普通乘客的乘坐姿勢,吳女則異口同聲稱與王男是朋友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