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人夫隱匿已婚身分和女同事小花(化名)成為情侶,並常常發生性行為,直到女方得知男子已婚且正宮懷孕的消息,她才驚覺自己受騙,怒告人夫多次偷拍她裸露身體的畫面,不料遭正宮反控侵害配偶權,新竹地院審結,判小花賠償正宮20萬元,人夫賠償小花10萬元。
新竹市1名人夫隱瞞已婚的身分,瘋狂追求女同事小花,成為男女朋友關係,事後小花發現對方已婚後,人夫苦苦哀求小花留在她身邊,並承諾會和正宮離婚,直到人夫告知她,正宮懷孕後,小花才知道一切都是騙局,是人夫騙她上床的藉口。
小花指控,人夫曾傳過:「直接讓妳懷孕」、「我想跟妳在一起」等,人夫還未經她的同意偷拍她裸體及性愛過程的畫面,從聊天紀錄中可見,小花曾傳:「以後沒有愛愛了」、「沒衣服的影片?光沒」證實人夫確實有偷拍她,小花認為自己的隱私權遭到侵害要求對方賠償40萬元。
人夫辯稱,確實於108年7月至109年3月和小花交往,但對方一直都知曉自己為已婚身分,從未承認過要離婚娶她,也們有欺騙她的感情及身體。而正宮知道這件事後也對小花提起告訴,認為她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40萬元。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小花確實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她賠償40萬元,小花不服上訴後,法官判小花賠償20萬元,而對於人夫偷拍的部分,法院判人夫賠償小花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