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涉嫌放高利貸,借款2萬5千元給吳姓男子,逼簽6萬元本票,今年4月間與王男、蔡男涉嫌強押還不出錢的吳男到陽明山,在樹林小路逼他吞檳榔、吃芥末醬,拿要求拿鐵鏟「挖洞自埋」,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重利等罪嫌起訴3人。
起訴指出,桃園楊姓男子涉嫌在鑫富網路借款公司放高利貸,今年4月8日以每7日1期、每期利息5100元,預扣第一期利息等條件,實際借款2萬5千元給吳姓男子,要求吳男開立6萬元本票給他,非法賺取得周年利率約1063%賺取重利。
吳姓男子因急需資金周轉借款3萬,實際拿到2萬5千元,又簽下6萬元本票,根本無力還款。楊男用「誠信公司」名義謊稱可放貸給吳,4月22日下午3時許約見面,31歲楊男和34歲王男、24歲蔡男,強押吳男上車,載上陽明山,帶往竹子湖陽明山第二停車場,拉進小路樹林。
吳男指控,他被逼一顆接著一顆吞檳榔,還遭逼吃早餐店附上的芥末醬,最後楊男拿出鐵鏟,要求他「挖洞自埋」當時逼不得只能乖乖陪和,拿鏟子挖洞,楊等人還錄影存證。
楊到案後認罪。王男則否認沒有逼吃檳榔、芥末醬,楊有拿辣椒槍到場,且命吳男挖洞。蔡男供稱,當天幫忙王男開車,不知道有誰會上車,開到陽明山上小路後,不知道他們下車做什麼。
檢方查扣吳男簽下的6萬元本票,還有吳男挖土影片、社群對話紀錄等為證,認定楊等3人涉犯重利、妨害自由、強制罪嫌,依法起訴,楊男獲得5000元不法獲利建請沒收或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