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鄉去年12月間發生凶殘的檳榔園女屍命案,林姓凶嫌只因懷疑遭到林姓死者嘲笑,竟尾隨至檳榔園持龍眼樹枝打死林婦,再用檳榔芎覆蓋屍體,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指其手段凶殘,但考量林嫌中度身心障礙,依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姓死者的兒子去年12月26日因母親遲未返家,循母親平常活動蹤跡到處尋人,結果在內埔國小附近的檳榔園發現林婦的屍體,報警追查,警方循線逮捕林嫌,林嫌坦承犯行,指4天前就殺林婦棄屍檳榔園。
法官調查,林嫌12月22日在雜貨店飲酒時遇見林姓婦人,只因認為林婦出言嘲笑他,尾隨林婦至檳榔園理論,兩人發生口角爭執,林嫌怒而出手推倒林婦,徒手掐住林女頸部,再以拳頭毆打被害人臉部,並隨手撿拾散落在該處地面之龍眼樹枝幹朝林女頭部揮打並毆打直到其倒地不起,林嫌擔心犯行被發現,撿拾檳榔芎蓋住屍體,離去前又從死者褲子內的錢包竊取460元現金。
法官認為,林嫌僅因與死者口角就下重手殺人,不僅手段凶殘,還偷取死者的金錢,犯案當時的客觀因素並沒有減刑的酌量條件,而且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賠償被害人家屬或取得諒解,並未見真心悔悟,被害人家屬也請求重刑,但林嫌經診斷為中度智能障礙、理解力不佳,國小畢業後跟著父親務農,父母相繼離世後,未婚、獨居,與親人互動疏離,考量國際兩公約,量處林嫌有期徒刑14年,竊盜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法官審酌被告自我控制能力不佳,並且經常性飲酒,又長期獨居,生活鬆散,僅有少數家屬可提供部分情感、經濟支持,對於其生活狀況難以直接並即時監督與協助,家庭支援系統薄弱,保護因子功能不佳,再犯率仍高,且鑑定醫師並建議應施予適當之監護,執刑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