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年約6旬的鄭姓丈夫,因不喜歡妻子頭髮定型液氣味,隱忍多年後,一時衝動拿起殺蟲劑朝妻子臉上按壓三次。妻子臉被噴灑化學藥劑後,怒告家暴殺人未遂罪,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妻子決定撤告,今給予鄭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鄭姓男子的妻子,指控丈夫於今年3月間拿起家中殺蟲劑,朝她臉上按壓三次。她被噴灑化學藥劑後趕緊去醫院驗傷,但醫師認為她毫無外傷,拒絕開立診斷證明,但她認為自己呼吸道不舒服,丈夫涉殺人未遂罪,堅持提告。
據了解,鄭男供稱,自己非常不喜歡妻子頭髮定型液氣味,隱忍十幾年,不曉得為何會衝動行事,事後內心飽受煎熬,還難過到曾經一度跑上橋徘徊。檢方考量鄭妻撤告,今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