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林姓女少校曾是「莒光園地」甜心主播,她4年前和已婚謝姓少校輔導長搞外遇,兩人共宿男寢並接吻、擁抱,林女被記4大過懲處,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一審判決撤銷林女2大過,其餘維持處分;軍方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謝2019年11月23日至26日留守期間,和林女一起睡在男寢,兩人還互傳訊「早上抱抱你後,轉頭一整個鼻酸」、「我一直偷親你你都無感」、「棉被充滿你的味道,好開心」。
2020年3月27日至5月10日期間,謝稱呼林女「老婆」,兩人在車內充滿性暗示的對話,「今天早上表現如何?昨天應該可以了吧?昨天3次」,且兩人在停車場接吻,更被謝妻親眼目睹抓包。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核予林女4大過,林女不服處分,提訴願被不受理,再提行政訴訟救濟;林女主張,她利用夜間公餘時間至辦公室進修英文,並沒有夜宿謝的男寢。
林女指出,謝和妻子的婚姻關係已被法院確認不存在,所以她沒有違反軍紀規定,軍方認為她屬於「違反不當情感關係,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情事者」,處分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請求法院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認為林女、謝之間的對話語句親密,並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蒐證畫面,認定林女、謝確實共宿過夜、接吻、擁抱;然而,謝與妻子離婚後再次登記結婚,謝針對第二次結婚登記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法院也已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謝不具已婚身分,軍方此部分處分有誤,因此判決撤銷2大過,但維持共宿男寢記2大過的處分。
軍方不服判決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認為一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