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簡家賢去年開車前往新北市三芝區馬偕護校旁,見一名馬偕護校女學生獨自行經該處,他持球棒強押她上車,逼問提款卡密碼想劫財,恐嚇「不說就殺死妳」,案經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將簡男依強盜罪判囚8年,仍可上訴。
馬偕護校18歲林姓女學生,去年9月在三芝區租屋處附近,遭男子簡嘉賢持球棒強押上車,載至山區毆打意圖劫財,最後載至基隆八堵國小後丟包。
警方調查,簡男14年前因強盜、竊盜案件遭逮,被警方圍捕時還持 刀將警員砍成重傷並試圖奪槍,最後判刑18年,去年才剛假釋出獄, 在石門區擔任臨時工,但因患有嚴重心臟疾病無法長時間工作,收入有限。
簡男當時有感手頭吃緊,在開車上班途中行經在三芝區馬偕護校附近發現落單的林姓女學生,臨時起意持球棒上前強押女學 生上車,載至山區毆打,逼問女學生提款卡密碼,導致女學生頭部、 背部與左腳多處挫傷。
過程中,簡男接獲女友電話告知已遭警方盯上,簡男心急下,當天下午2時許將女學生載到基隆八堵國小丟包,隨即開車逃回三重住處 ,歷經2小時驚魂的女學生則忍痛獨自搭車返回學校,在教官陪同下向淡水警方報案,警方立即尋將其逮捕移送法辦。